第A11版:爱财富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1年01月22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镇海一棚改项目 发布征收公告

涉及住宅244户

    本报讯(记者 周科娜) 镇海区政府昨天发布一份房屋征收公告,表示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决定征收骆驼棚户区改造朝东弄地块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按照公告,该项目征收范围为:东至329国道、南至南一路、西至东开路、北至中大河。

    这个地块,就在骆驼街道办事处的东侧,隔河与盛世华庭小区相望,盛世华庭再往北一点就是红星国际广场。

    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8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1.91万平方米、非住宅约0.90万平方米;涉及总户数285户(家),其中住宅244户、非住宅41家。

    据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所示,其中的住宅房屋,预评估比准价格为 17060元/平方米。选择货币补偿的话,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5%给予补助。如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房源为新兴安置地块新建住宅,安置房预评估比准价格为18050元/平方米。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0%给予签约搬迁奖励;每户低于2万元的,按2万元奖励。

    另外,该征收项目内的商业用房,沿慈海南路商业用房(中大河至南一西路),预估比准价格为26900元/平方米;沿南一西路商业用房(慈海南路至东开路),预估比准价格为22900元/平方米;内街底层商业用房,预估比准价格为18730元/平方米。

    其中的办公用房,预评估比准价格为6060元/平方米。其中的汽车库,预评估比准价格为5120元/平方米。

    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汽车库等非住宅的货币补偿补助,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补助。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计算。

    补偿方案同时明确,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到80%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生效。否则,补偿协议不生效,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