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房伟) 1月22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2021年立法计划。该计划共安排23件项目,审议项目9件,审议预备项目7件,调研项目7件。 审议项目9件,其中继续审议项目2件,初次审议项目7件。继续审议项目是全民健身条例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全民健身条例草案经本次常委会再次审议后,将提请市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议表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于1997年制定,本次修订稿计划今年三审通过。 为做好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已制定法规的衔接等,今年将从2020年审议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中选择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修订)、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7件草案基本成熟、具备立法条件的项目作为审议项目。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于2009年制定。为了破解我市再生资源回收无序化困境,更好地推进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条例修订拟进一步细化主管部门职责,加强综合治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构建网络体系,实现产业提升,并强化登记管理、建立服务和管理网络、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等规定。 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制定拟破解我市建筑垃圾处置难、资源化利用率低等问题,拟进一步明确政府主体责任,界定部门监管职责,厘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的责任边界,细化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并强化全过程监管,明确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管理等内容。 根据社会各界的意见,围绕我市地方实际,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宁波市人民调解条例(修订)、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修订)等7件被列为审议预备项目,将分别由常委会相关工委牵头,组织有关单位作深入论证调研,提出法规草案和调研报告,为下一年度立法作准备。 此外,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的意见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民的建议,宁波城市大脑建设与应用促进条例、宁波市家政服务管理条例、宁波市疫苗接种管理条例、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订)等7项被列为调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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