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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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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屡教不改的运输企业采取“黑灰”名单制度治理违规渣土车动真格

    本报讯(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霍卫国) “不按规定线路、时间清运建筑垃圾,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1月25日,记者在海曙区行政审批中心看到一份新张贴公示的《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服务告知书》,表格上详尽列举出14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涉法律责任条文。正在现场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一家企业负责人同时收到了这份书面告知文本,并签字确认已知悉相关内容。

    据了解,这是我市“铁腕治渣”专项整治行动的新举措之一。“目的是加强对渣土车超重经过市政桥梁、建筑渣土乱处置、乱倾倒、沿途抛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指挥处相关责任人表示,整合“非接触性”执法资源,实现建筑垃圾“两点一线”(产生点、处置点、运输路线)的全程实时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屡教不改的运输企业采取“黑灰”名单制度。

    据介绍,此次行动为期一个月,覆盖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重点整治超重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经批准在市政桥梁行驶、未经核准擅自处置或超过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不按规定线路和时间清运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符合密闭化运输等6类违法违规行为。

    我市要求在业的每辆渣土车必须安装GPS和称重设备,同时推出一批限载限重的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并在城区划定范围内新开工地启用。划定范围包括:江厦桥-江厦街-灵桥路-鄞奉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余姚江;新江桥-槐树路-江湾路-湾头路-下江路-环城北路-世纪大道;江东南路-江东北路-通途路-中兴路-兴宁路的合围区域。

    新出台的我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黑、灰名单”制度,亦将纳入此次行动一并实施。其中,运输车辆查处1次即列入“灰名单”,2次及以上列入“黑名单”;运输企业因名下车辆查处2次即列入“灰名单”,3次及以上列入“黑名单”。“黑名单”满15日无违法移入“灰名单”,再满15日无违法移出“灰名单”。“灰名单”取消原有行政便利措施,“黑名单”停止往码头中转处置渣土。

    “规范建筑垃圾处置,事关城市环境提升和创建成果巩固,更加涉及生态环境及民生和谐。”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郑一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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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