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通知》,围绕解决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企业阶段性招工难问题明确提出10项政策措施,其中核心政策有6项: 一是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继续实施普惠性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二是实施集中返岗交通补贴。对2021年2月11日至3月底期间,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员工返岗的非公企业,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员工返岗的,给予实际包车费用5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春节后,市县联动开通“宁波欢迎您”直达免费专列(包车厢),进一步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有组织返岗效率。 三是支持员工自行来甬就业。对2021年2月11日至3月底期间,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我市非公企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由所在企业统一申报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500元/人。 四是鼓励中介机构助企招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作用,畅通招工引工渠道,规范劳务派遣行为。注册在我市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1年向我市非公企业输送首次来甬就业人员,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含)以上的,给予800元/人职业介绍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是强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大力推行项目制培训,对按规定自主开展培训的企业,给予最高600元/人的补贴。鼓励企业自主选择开展灵活多样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800元/人的补贴。 六是加强企业低息贷款支持。加大制造业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争取总行支持给予政策倾斜,主动对接制造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立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机制,市财政设立总额4亿元的制造业贷款“风险池”,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制造业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记者 陈善君 通讯员 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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