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成 用了7年多的手机号码,只因尾号连续两个1,就悄然变成电信公司口中的“靓号”,丈夫想过户给妻子,也得先和电信公司签10年的合同,还得承诺“10年不得携号转网”。 3月15日《四川日报》 这样的事,实在是令人啼笑皆非。但是,联系到当前携号转网,却又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充其量就是电信公司设法留住客户的手段罢了。对此,尽管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但相关部门一定要举一反三,采取预防措施,千万别让“被靓号”成为携号转网“绊脚石”。 实际上,尽管携号转网已正式在全国提供服务。但是,从现实操作看,并不是像想象中的顺风顺水,不时还有媒体披露,一些消费者携号转网被“踢皮球”的事。 表面上看,这种“被靓号”行为,要温柔得多,而且也迎合一些消费者的心理。拿“吉祥号”而言,既有比较传统的有多个6和8的,也有“11”“33”“77”等尾号叠号的,“吉祥号”被冠以“一帆风顺”“才高八斗”“前程似锦”“万事亨通”等不同名字,还会配以“集天时、地利、人和于一身,前途不可限量”等广告语,这些确实很能取悦于消费者。 但从实际操作看,却不失为“温柔陷阱”。因为,“吉祥号”并没给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相反需要额外预存费用和提高对应的资费套餐标准。值得一提的是,“被靓号”是建立在单方面基础之上,消费者虽然多交了钱,多被一些条条款款限制,却并没更多福利,这一开始就违背了基本契约精神。 小而言之,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忽视,把消费者当成傻子;大而言之,是在违背公序良俗,有违公平原则。 众所周知,携号转网是能使消费者、国家和电信行业三者都受益的举措。对消费者来说,携号转网可以减少用户的转网成本;对国家来说,携号转网能节约号码资源;对电信行业而言,可以打破现有电信运营商的优势地位,从而促进市场竞争,优化市场结构。如此,又岂容一些运营商为维护眼前利益而胡乱使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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