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心怡 通讯员 王虎羽)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通道开启。今年,除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一次性获得不超过20万元奖励,重新通过则可获得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奖励。 “在宁波注册满一年,且科技人员比例、研发投入费用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等指标符合要求的企业均可参与申报。”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具体而言,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必须不低于10%;在去年一年的时间内,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2020年主要产品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中超过50%。 此外,针对2020年销售额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三年内的研究开发费用占比至少为5%。年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应当不低于3%。企业申请前一年内不能有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两批受理,第一批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15日,第二批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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