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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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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新政“八问八答”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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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答:为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及时解决二手住房价格涨幅过快、部分地区土地市场过热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限购区域和购房资格、二手房交易管理、土地供应机制、金融和税务管理、整顿市场违规行为和落实调控主体责任等六大方面提出十条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

    新政策对限购区域作了哪些调整?

    答:住房限购区域由目前的“北环西路—广元路、广元路延伸段(规划)—西洪大桥(在建)—秋实路—鄞县大道—机场路—鄞州大道—鄞县大道—宁波绕城高速G1504—东环南路—东环北路—北环东路—北环西路”所围区域扩大至宁波绕城高速所围区域,以及江北区慈城镇,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鄞州区云龙镇、姜山镇,下应街道、首南街道、奉化区方桥街道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所辖行政区域。

    此次限购区域调整,由原来的约240平方公里扩大到现在约990平方公里,将近期我市商品房、二手房热点板块基本纳入了限购区域,同时还将奉化区方桥街道所辖区域纳入限售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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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购房资格有哪些变化?

    答:购房资格方面,《通知》主要在以下方面作出了调整:一是购房资格核查范围由市五区扩大至市六区(含奉化区);二是收紧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资格条件,取消“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保留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作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依据,且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应当无补缴记录;三是暂停企业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属于本市引进的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等五类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在我市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或者在市六区申请无房户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仍按照原政策执行,即凭人才部门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可以不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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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