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 5月18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分局一大队曝光了一起典型事故:一名62岁老人谭某横穿马路时,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这名老人受重伤,全身多处骨折,腰椎也受伤。同时,司机刘某恒驾驶的轿车也有损伤。交警经过调查,认定这名受伤的老人负全责。 5月21日中新网 在我们的印象中,如果行人因逆行、横穿马路、闯红灯等被机动车撞伤或撞死,往往机动车司机要负一定的责任。因为机动车属于“强势”一方,交警部门在处理这类交通事故时,也往往出于行人是“弱势”一方,而在判罚时偏向于行人。可以说,这无疑给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壮了胆”。 而此次,贵阳市云岩交警作出“行人横穿马路负全责”的判罚,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是一堂实实在在的交通普法教育课。它不仅再次提醒行人过马路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一样要受到处罚,而且也是对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一次很好的宣传和教育。相信,“行人横穿马路负全责”的判罚,一定会得到更多人的点赞和好评。 但愿今后类似的“行人横穿马路负全责”的判罚越来越多,从而让行人也能像机动车司机一样,学会遵守交规,敬畏交规,确保我们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越来越少,让我们的出行更顺畅、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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