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老年产业公司在景区租房建养老院,通过散发传单、组织参观、讲课动员等宣传方式,吸引老人投资,然后以缴纳养老床位预订金可领取福利为诱饵,共计吸收200多人1210万元资金,最后投资者损失达到955万余元。 这是一起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例。为增强源头防范能力,提升大众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宁波银行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统一部署,于2021年6月开展主题为“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根据2021年5月1日施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特指“一行两会一局”(“一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两会”是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一局”是外汇管理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凡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如吸收存款、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保险等),都需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 非法集资有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四种常见手法。非法集资人往往以“新政策”“新技术”“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编织一个“高大上”的项目,然后举办各种活动,展示或真或假的“政府批文”“技术认证”,再通过返点、分红给予“甜头”。非法集资人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集资参与人损失惨重,甚至血本无归。 宁波银行法律合规部专家提醒,遇到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务必提高警惕: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等行为。 同时通过“四看三思等一夜”防范非法集资:要切实了解(看)项目融资合法性、宣传内容、经营模式、参与集资主体。想一想自己是否了解产品及市场行情,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自身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遇到此类宣传,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头脑发热,被高利诱惑而盲目投资。日常多多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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