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孩子们外出的机会增多,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涉及这一群体的交通安全话题也备受关注。 后怕 15岁少年违法骑行载人 7月3日,宁波象山交警在靖南路与东谷路交叉口执行安保勤务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较快,骑行线路歪歪斜斜,车上还搭载了两个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头盔且违法载人。 民警当即拦下检查,发现3人均是未成年人,驾驶人是一名学生,今年才15周岁,当天是和同学约好一起去拿成绩报告单的,因此顺路“捎”上了两名同学。 民警随即对其未戴头盔、违规载人、未及年龄骑车等问题进行了教育,并现场联系家长过来“领人”“领车”。待家长赶到现场,民警也对其也进行了一番交通安全知识科普教育。 记者7月8日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仅7月1日至7月7日,全市已发生涉及少年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11余起。 分析 暑期交通出行风险上升 针对儿童暑期的交通安全问题,交警表示,低年龄儿童交通风险突出表现在独立行走和活动的时间增多,特别是在小区出入口、停车场、路边停车位、国省道公路附近等区域单独玩耍逗留时,存在安全隐患。 12周岁及以上的少年儿童,独立意识和自主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工具会选择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活动范围更大,活动地点选择性更广。部分少年儿童缺乏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骑行时存在未戴安全头盔现象,道路交通风险也随之上升。 此外,由于私家车的普及和暑假亲子短途自驾游热度上升,少年儿童乘车时也有不少安全隐患。 提醒 家长们更应把好“第一关” 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一分,生命保障就多一层,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未雨绸缪,积极在事故预防、宣传警示等源头工作上狠下功夫。6月底,海曙、江北、鄞州交警走进辖区幼儿园、小学,提前打起了暑期“预防针”;7月2日,象山一初中安排学生们上路跟交警学习指挥、分发宣传资料;7月7日,宁海交警进社区为孩子们现场讲解交通安全常识;7月8日,东钱湖交警入村为孩子上了上一堂“暑期交通安全科学”课…… 但孩子的交通安全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同时,家长作为监护人,更应该把好“第一关”,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也要时常向自己的孩子灌输这些提醒信息:步行过马路,不要横冲直撞、忽然加速猛跑或中途折返,特别是在没有斑马线的国省道沿线和村镇道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且通过时要举手示意;结伴出行,不要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互相追逐、不要结伴穿行高速公路;骑车出行,未满12周岁不要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要骑电动自行车并非法载人。切记,暑期放假,交通安全不放假。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陆明光 徐莹莹 方丹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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