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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大赛现场。受访单位供图 |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制定通过了《关于高水平培育新时代宁波工匠队伍的实施意见》,确定下一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220万,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超过78万、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5%,使我市技能劳动者总量和高技能人才数量居全国同类城市领先地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推出了8大行动,25项具体措施,内容如下: 1.实施工匠人才成长行动。提出重点围绕“246”等重点产业集群,以“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牵引,5年累计培训100万人次。积极实施“宁波工匠”遴选培育,到2025年,计划重点培育5名宁波大工匠、50名左右宁波杰出工匠、500名左右宁波工匠、1500名左右宁波青年工匠,并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培养单位最高30万元的支持。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双百提升”培训、青年工匠“菁英”培训等针对性措施。 2.实施高端工匠引进集聚行动。主要结合我市引才政策和产业发展需求,培育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工匠骨干。提出企业、行业按照人才分类目录引进特优人才、领军人才等高技能人才的,按现行人才政策分别给予企业和引才单位引才补助。对新引进的高技能人才,按标准享受安家补助。 3.实施宁波工匠培养平台锻造行动。一是加强企业培训平台建设,提出支持规上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技工院校并面向社会开展培训、评价等工作;二是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建设,提出“2021年开始,每年新建15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力推进实训基地建设,两年内实现区县(市)和产业园区全覆盖”“建立绩效考核结果激励机制,对成效突出的实训基地给予重点”;三是突出高技能人才服务企业作用,实施“万名优师育高徒”培养行动,组建“技能大师联盟”,面向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技能创新、带徒传技等服务。 4.实施职业(技工)院校发展行动。主要结合我市职业(技工)院校发展实际需求,从职业(技工)教育改革发展、创新产教融合、专业建设和合作交流等方面加强改革建设。提出到2025年,力争建设1至2所国内一流技师学院,1所万人技师学院,10所国内一流职业院校,重点支持20-30个市级职业(技工)院校品牌专业建设,形成具有宁波产业经济特色的技能人才培养专业辐射群;支持技师学院在校企合作企业或产业园区设立二级学院,企校双师共同承担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等。 5.实施工匠人才使用激励行动。重点从提高工匠人才政治、经济和社会待遇等方面,加大激励力度。提出在政治待遇方面,落实党委联系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度,注重从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鼓励企业吸纳高技能人才参与管理决策。在经济待遇上,主要在工资分配制度、薪酬激励机制等方面,多种途径提高工匠人才收入水平。同时提出打通技能人才参与企业管理通道,将高技能人才库纳入全市专家库,享受疗休养等待遇。 6.实施工匠人才多元评价行动。针对当前技能人才评价处于改革期、调整期的特点,提出一是完善职业资格评价、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二是把技能等级认定作为重点,到2025年,开展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达到1500家以上,技能等级认定50万人次以上;三是将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扩大至农业、艺术、工艺美术等职称领域。 7.实施技能大赛品牌打造行动。提出“每两年举办一届宁波技能大赛,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的市级技能竞赛品牌”。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技能竞赛奖励制度: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按50万元、35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全国、全省、全市技能大赛上获得金、银、铜和优胜奖的选手,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对纳入年度计划的市级竞赛,给予2万-10万元补助。 8.实施工匠人才成长环境优化行动。进一步加大服务和人才环境优化,提出每年9月设立为“宁波工匠”活动月,鼓励各职业(技工)院校设立“职业技能体验日”等措施,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同时,积极推进数字赋能技能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与劳动力供求信息、技能培训信息、鉴定考核信息的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记者 陈善君 通讯员 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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