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爱财富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1年07月23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房户优先摇中的房源 网签时可否改成其他人名字?

    前些天,江北一个超级热门的新盘摇号结束,有个没摇中的购房者在朋友圈看到这样一条信息:市区某楼盘出一套无房户优先摇号房源,有意向者私信,马上网签。他不禁有些心动。

    心动归心动,但担心也是有的——有购房者就来问我们:无房户优先摇中的房源,真的可以改名网签?不会是骗子吧?

    今天,我们就来把这事说个清楚。

    首先一点要搞清楚的是:新房的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流程,是什么样的?

    宁波市房管中心方面向记者介绍说,当前,我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已依托信息技术,实现了“线上网签+短信确认+银行资金确认+自动备案”的全流程自动化管理体系。

    在网签过程中,信息系统会对购房人经申请获得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

    网签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给购房人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短信,开发商只有在5分钟内获得短信中的验证码并输入系统后才能完成合同确认。商品房预售项目还需要资金监管银行确认首付款资金入账情况。

    最后,开发商上传签章页并完成备案后,系统会自动给购房人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备案成功提示短信。

    在这样一套网签备案流程下,无房户优先摇中的房源想要在网签时改名给不相干的人,基本没有可能!

    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在买卖合同上改名、加名或减名。

    市房管中心方面介绍说,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在网签时不得变更主申请人,但可以加上主申请人配偶的名字。

    比如,如果一开始主申请人是丈夫,想改成妻子的名字,则只能在网签后,在合同当事人双方同意且该房屋未抵押按揭或抵押按揭已还清的情况下,由开发商发起合同变更业务,变更为购房人配偶。

    另外,网签时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已经变成夫妻两个人的了,又想减名、改成一个人的,也只能在网签后,在合同当事人双方同意且该房屋未抵押按揭或抵押按揭已还清的情况下,由开发商发起合同变更业务进行减名。

    无房户优先摇中的房源,除了上面改成或加上、减去配偶名字的情况,其他情况下,一律严禁更名!

    市房管中心提醒大家,商品房合同更名有严格的政策规定,要特别提防无良中介的欺诈行为。

    如果你发现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或变更备案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现象的,可据实向属地住建部门或纪检机关反映。

    有人说,可以不改名,让优先摇中后又不想要的无房户“代持”。

    按照现行政策,无房户优先摇中的市区商品住宅,限售五年——限售期从不动产权证办出的时间起算。

    期房,从开盘摇号到交付,如果是精装修的,一般要两年半左右时间;交付后办证,短则一两个月,长则可能半年。再加上五年的限售期,意味着你叫人“代持”的房子,差不多得八年后才能卖。

    这将近八年的时间里,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个中风险,一般人恐怕都是不敢去承受的吧?(我们“宁波楼市报道”微信公众号此前曾报道过“代持”出事的案例,可参见《因为限购,一套2600多万的住房,他叫别人“代持”,产权证写了别人名字,结果出事了……》)

    最后,再附上现行宁波楼市调控政策对于无房户的资格认定条件,以及无房户优先认购流程。

    无房户认购流程

    第一步,打开“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点击首页的“商品房”。

    第二步,点击“待售项目”,选择楼盘,点击“我要认购”。

    第三步,页面跳转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点击“个人”登录。

    第四步,阅读“办理须知”,点击“我已了解”,随后在弹出的对话框选择“无房家庭”。

    第五步,录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护照编号、军官证或士兵证号)购房意向资格、户籍所在地、婚姻状况、曾用名等,同时上传对应资料:市六区户籍家庭需提供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信息、户籍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死亡证明、验资/认筹材料等;非市六区户籍家庭,除上述资料外,还要提供家庭成员在市六区近三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且无补缴记录的社保证明或宁波人才认定部门出具的人才证明。

    第六步,录入上述资料后,点击“提交申请”等待系统审核。

    第七步,申请人可在登记系统“个人意向清单”里,查看系统审核结果。

    第八步,审核完成后,会在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上公示,然后参加摇号,选房、签订购房合同、网签、贷款。

    “房产答疑”专栏由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与宁波晚报共同主办。

    本专栏每期都会筛选一批问题——每次的问题数不一定一样、可能多可能少,在得到相关职能部门权威答复后,公开刊发在宁波晚报、甬上APP以及我们“宁波楼市报道”微信公众号上,供大家买房、卖房参考。

    大家可以通过微信群——“宁波楼市报道—房产政策咨询群”,问有关买房、卖房政策方面的各类问题。因为群内人数已经很多,现在入群,需要大家先加小编工作微信,并务必备注“房产提问”,小编会及时拉进群。记者 曾梅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