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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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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拟对中心城区高架实施限行

交警部门发布公告,征求市民意见

    本报讯(记者 王思勤) 昨天,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为缓解我市中心城区快速路(高架)交通拥堵,最大限度保障市民通勤需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交警部门拟对我市中心城区快速路(高架)交通管制措施实施调整,现征求广大市民意见。

    一、拟调整措施

    (一)07:00-09:30、16:00-18:30,①机场(南、北)路快速路(高架)奉化岳林东路-江北荣吉西路;②北环东(西)路高架;③东环南(北)路快速路(高架)鄞州浅水湾农庄口-镇海永旺路;④环城南路高架;⑤夏禹路高架;⑥通途路高架;⑦世纪大道高架(鄞州段、江北段、镇海段),禁止非浙B号牌机动车通行。

    (二)快速路(高架)主要拥堵桥梁青林湾大桥、明州大桥、南翔桥禁货车。

    ①07:00-09:30、16:00-18:30,禁止所有载货汽车通行;

    ②07:00-21:00,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③00:00-24:00,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总轴数4轴及以上的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低速类车辆(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和以动力驱动的非道路车辆,如叉车等)通行。

    二、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①关注宁波交警微信公众号,通过“意见反馈”提出意见建议。

    ②电子邮件:1131803466@qq.com。请在邮件标题加注“关于中心城区快速路(高架)交通管制措施调整的建议”字样。

    ③联系电话:0574-81981131;传真电话:0574-81981083(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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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