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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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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
我市今年已查处20余起

    本报讯(记者 陈嫣然) 今年以来,宁波市教育局严厉打击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根据明察暗访及市民举报,已查实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20余起,并根据相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罚。

    市内某校教师蒋某某因放学后带学生在家中补课,根据相关规定,责令清退违规所得,扣除当年度全额绩效奖金,5年内不得参加评先评优、晋升高一级职称,并且调离原学校;城区某校教师姚某某违规从事有偿补课,情节较为严重,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姚某某诫勉谈话,调离城区工作岗位,3年内不得调回城区,扣发12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3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一系列处罚措施。

    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强制、诱导、要挟或暗示等手段,为他人或各种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哪怕未收取费用或不存在相关利益,也视同为有偿家教行为进行处置。某中职学校自聘教师周某某,把自己任教的13位学生介绍到校外培训机构,并利用课余时间在该培训机构有偿兼课,根据相关规定,当地教育局已责令该学校解除与周某某的聘用合同。

    除了对教师本人予以处罚,对于疏于管理、问题多发、查纠不力、履职不严的学校,教育部门还启动问责程序,如给予蒋某某所在学校通报批评,本学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扣3分,校长诫勉谈话;对姚某某所在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对有偿家教坚持从严处理。对于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一经查实,绝不姑息。”宁波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入落实教育部开展为期9个月的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纪违规的教师,要动真格,依规严肃查处,对处置不力的学校,要及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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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