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全国低碳日。当天上午,在全国低碳日宁波主题活动现场,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我市应对气候变化“五大行动”。记者了解到,我市拟筛选20余个低(零)碳试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筛选20余个低(零)碳试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 应对气候变化的“五大行动”分别是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积极开展碳排放评价、加快低(零)碳试点建设、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开展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作为“五大行动”之一,建设低(零)碳试点,将为社会提供可参考和复制的样板。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到2025年全省要建成一批低(零)碳试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目前,我市已对拟培育低(零)碳试点进行初步排摸,筛选出20余个低(零)碳试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将于近期正式申报首批省级低(零)碳试点。 记者了解到,市生态环境局已将试点示范建设任务分解至各区县(市)。要求各地结合我市发展实际,聚焦低碳发展和零碳先行,探索差异化低(零)碳实践模式,加快开展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和申报,按期完成相关建设与改造工程,确保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任务完成达效,打造一批在控碳水平、碳汇能力提升等方面具有引领作用的低(零)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 重点行业新建项目增设“碳排放评价”章节 今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正式启动。我市共有23家发电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前期已完成发电行业企业配额预分配工作。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0年度碳排放核查数据,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对配额进行最终核定,并督促企业履行配额清缴义务,指导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在碳排放评价方面,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在钢铁、火电、建材、化工、石化、有色、造纸、印染、化纤等九大重点行业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中增加了“碳排放评价”章节,对建设项目的碳排放强度及区域碳达峰的影响进行评价,并提出碳减排措施及建议。项目在环评评审阶段,环评评审会议增加了碳评专家参加。 在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面,我市将协同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减排,推进废物低碳化处理。截至目前,全市已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32家涂装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完成182家落后产能企业淘汰、1429家“低散乱”企业整治提升;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重型柴油货车2311辆,新增961台新能源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对于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我市也将开展报告核查工作。今年已组织第三方对全市165家重点企业202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核查。从明年起,将对全市年耗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全覆盖”。 记者 滕华 通讯员 陈晓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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