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松高 毛高峰) 余姚市市场监管部门日前查处首例网络“刷单”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外,并处以6万元的行政罚款。 余姚市市场监管局马渚分局执法人员在一次检查过程中,发现余姚市某塑业有限公司在线上平台销售的一款产品存在客户下单时间集中,不同客户评价内容高度雷同的现象,涉嫌采用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的方式对商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了10余份纸质合同和20余页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并对涉案主体立案调查。 经查明,该公司于2018年1月开设网店,销售塑料制品和日用品包装制品,但生意不是很好,主要原因是商铺排名在后面,没有名气。为此,该公司想要排名靠前,必须要有更多交易,所以于去年9月委托他人进行网上“刷单”,并双方约定一年“刷单”费用6800元,“刷单”后排名必须靠前。 受托方在该公司网店购买产品后,该公司网店根据地址发一个空的快递包裹,但实际不发货,尔后又将收到的货款通过支付宝转账退还给对方,刷单者在网上信用评价上都会给该公司网店评上5星好评,其行为违反了今年5月1日刚实施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