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日前,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机关、市委统战部等5家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市委巡察机构将会同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巡察组发现的有关重点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在向市委办公厅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对标党办工作要求有差距,服务市委决策工作有短板,“调查研究、以文辅政”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督查落实和信息报送工作有薄弱环节。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存在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现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欠缺,涉密项目采购、预算管理等方面监管还不够规范,内控和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够严格,存在违规发放考核奖和超标准发放津补贴现象。机关党建工作存在不足,支部活动不够规范。干部日常管理不够有力,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存在瞒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 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时,巡察组指出,服务保障人大常委会行权履职有不足,紧盯问题、“一督到底”的韧劲还不够,统筹协调各工作机构形成合力有欠缺。党组工作规则不够完善,未将有的“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组议事范围。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尚未建立舆情应对和处置机制。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精准全面,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文件多、会议多现象尚未彻底根治,稿费、信息费等发放不规范。机关党建工作有欠缺,“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严格,瞒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时有发生。 在向市政府办公厅党组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在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市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还有差距,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还不够到位,发挥参谋辅政和督导协调作用还有欠缺。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完善,存在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现象。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两个责任”落实还有欠缺,财务内控和项目采购管理不够规范,作风建设还不够扎实。机关党建工作有不足,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有短板。干部工作和队伍建设有欠缺,存在漏报少报个人有关事项、干部因私出国(境)超时等问题。 在向市政协机关党组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履行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主责主业不够到位,决策参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破解基层政协工作力量薄弱问题进度不够快。落实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到位,个别“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未提交机关党组会议讨论。“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资产和资金管理不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够到位,津补贴发放和福利费使用不符合规定。机关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存在混岗、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实等问题。 在向市委统战部反馈时,巡察组指出,推动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不够有力,统战工作领域视野不够广,“宁波帮·帮宁波”工作长效机制不够完善。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重大事项存在应上会未上会、临时上会等现象。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风险排查不细,对主管的社会组织监管不到位,政府采购及服务外包项目缺乏内部管理制度,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够严格,存在违规和超标准列支现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够到位,“三会一课”制度不够规范。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落实机构编制要求不到位。 记者 滕华 通讯员 甬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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