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一张银行卡和一个U盾,卖给卡贩可以赚800元,这样的诱惑能吸引你吗?近日,某市公安局抓获1名涉嫌贩卡的犯罪嫌疑人,迅速追回辖区被骗的10万元赃款。 据了解,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是电信网络诈骗多发的重要源头,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据上海银行宁波分行介绍,犯罪分子利用非实名银行卡实施电信诈骗,进行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这些非法所得通过买卖的银行卡走账,会增加追查和打击的难度。 对于这类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做法,其实监管部门早有通告。2020年12月,宁波银保监局联合宁波市公安局、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和宁波市通信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整治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通告指出: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手机卡,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对经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查实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针对这类现象,上海银行宁波分行提醒市民: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避免因泄露重要信息被不法分子盗用;买卖银行卡可能影响征信,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切勿因贪图小利,害人害己。 为提高市民对于电信网络诈骗中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认知,上海银行宁波分行积极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开展一系列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的活动,自启动2021年“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宣传月活动以来,已举办了数十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 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孙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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