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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3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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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省内旅游 勿一味追求低价

我市发布“国庆出游提示”

    本报讯(记者 谢舒奕 通讯员 黄洁) 国庆假期将至,旅途如何注意自我防护?出现感冒、发烧等症状时,应该怎么办?购买旅游产品如何“避坑”?遇到纠纷如何处理……对此,宁波市文广旅游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于9月29日发布出游提示。

    一、合理安排出行

    根据自身身体状况、消费能力合理安排出行。出行前,通过官方或权威渠道了解出发地及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提倡省内旅游。外出旅游时,自觉遵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警示提示,提前了解景区开放、限流和门票预约措施,避免前往人员聚焦区域。注意劳逸结合,行程中如出现感冒、发烧等症状时,应停止游览并及时就医。

    二、加强自我防护

    旅游途中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防护。保持警惕状态,避免麻痹心理,尽快完成疫苗接种,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勤通风,养成“一米线距离”和“使用公筷公勺”好习惯。随团出游应投保人身意外险,仔细阅读旅游安全须知,保留旅行社紧急联络电话,游览途中提高安全意识,听从导游人员的安全提示和紧急处置,不擅自离团脱团。

    三、践行文明旅游

    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在游览、参观途中不喧哗吵闹、不随地乱扔,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损坏公用设施;在餐厅用餐时爱惜粮食、适量订餐,避免剩餐、减少浪费,提倡光盘行动;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行为。文明出行,树立良好形象,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四、抵制低价产品

    要选择质价相符的旅游产品,不要贪图便宜,一味追求低价。一般来说, 旅游产品价格的高低都与内容、质量联系在一起,没有一定的价格,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市场上的“低价”“赠送”等非正规产品,都是典型的消费陷阱,旅游服务质量低下,产品体验感差,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团队出游要选择合法正规的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不随意通过个人转账、微信转账方式交纳旅游费用,妥善保存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等重要证据。

    五、学会理性维权

    旅游是身心愉悦的体验。在行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旅游双方应相互尊重、相互体谅,能够协商解决的尽量就地解决。在旅游过程中如与导游、司机等服务人员发生纠纷,要冷静对待,避免言行过激,切莫采取霸机、霸车、滞留等行为,否则产生的扩大损失将由游客承担。旅游者如有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可以拨打12345进行旅游投诉、申请调解,也可以通过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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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