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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3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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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绿色直播间”建设培育活动

10月15日前可向所在市场监管部门申请

    本报讯(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郑晗) 国庆前夕,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商务局联合发文,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绿色直播间”建设培育活动,并接受相关单位申报。

    据悉,“绿色直播间”培育对象为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实际运营主体注册在我市的直播间,其运营者为“绿色直播间”申报主体。直播间运营者指的是依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直播营销平台上注册账号或者通过自建网站等其他网络服务,开设直播间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包括自主品牌商家、直播服务机构(直播基地、MCN机构)、主播等。

    申报主体应当取得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行政许可,且连续正常经营满一个会计年度,经营状况较好。其中,自主品牌商家近一年直播交易额在300万元以上或主营本地农特产品的企业近一年直播交易额不低于10万元,直播服务机构近一年与直播相关的服务收入超100万元且服务对象超5家以上,个人主播近一年直播交易额在100万元以上且账号拥有粉丝10万以上。

    有意申报“绿色直播间”的单位可在10月15日前,自愿向所在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并由所在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初步评估。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绿色直播间”建设培育活动,旨在通过依法规范,加强网络直播监管,规范直播营销经营行为;通过协同共治,积极探索适应直播营销新业态特点管理方式,加快形成“部门、企业、行业、社会”多方共同参与格局;通过示范引领,开展“绿色直播间”典型选树和梯队培育,推进行业有序竞争,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切实达到以示范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良好局面,提升平台经济新业态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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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