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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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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首例!判刑3年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 涉砂案件成功宣判

    本报讯 (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韦南芳 李凌杰) 近日,由宁波海警局查获并侦办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涉及海砂案件成功宣判,该案被告人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的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这是宁波市首例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宣判的涉砂案件。

    据了解,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期间,船东王某前后2次指令他人驾驶其所有的船舶前往台湾海峡海域非法运输海砂约13万吨,案值高达1000余万元。2020年1月22日,宁波海警局在北仑某码头查获该嫌疑船,王某当时并未在场。案发后,得知自己终究难逃法网,王某选择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并主动退还赃款255万余元。不过,这也改变不了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违法犯罪事实。

    该案从查获至宣判历时2年有余,其间,宁波海警局执法员辗转宁波、台州、温州、福州等地调查取证,冻结相关资金300余万元,对接多个相关部门,终成功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下一步宁波海警局将以成功查办上述案件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巡查和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海上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宁波海警再次提醒广大海上运输从业者,切勿被高额利润诱惑,严禁参与非法运输海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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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