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柏林)宁海男子老黄牵着自家的牛,沿着非机动车道往回走。旁边一辆带罐的牵引车鸣笛驶过,老牛受惊,突然四蹄腾空跃起,狠狠地踢向主人。老黄被踢飞撞到轮胎倒地,久久爬不起来。驾车员小赵当时并未发现异样,驾车离去……伤势不轻的老黄事后将货车司机和保险公司一并告上了法院。前不久,宁海法院调解了这起纠纷。 老黄报警后,立即前往医院治疗,经鉴定,此次事故造成老黄一处八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交警大队经调查,无法判断事故成因。 因无法划分事故责任,老黄与小赵及保险公司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今年9月,老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赵和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0万元。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法官耐心聆听双方的陈述,分析当事人的主要分歧在于事故成因和事故责任分配,他着重围绕双方的争议焦点,剖析案情,与老黄积极沟通。 事发时,老黄牵着牛紧靠机动车道行走,没有按照交通规则靠路边行走;而小赵这边,在驾车临近牛时突然鸣笛,可能造成牛受到惊吓。 法官分析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过错,并向双方阐述法律规定,最终促使两人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保险公司赔偿老黄事故损失3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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