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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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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户村民 无偿让出“自家庭院”

这波操作值得点赞

    徐根凯

    “村里修路方便了街坊邻居,我把自家庭院让出来,少种点菜也值得。”昨天一早,66岁的宁海强蛟下渔村村民薛国帮看着挖掘机将沿海村道旁的一户户庭院围墙拆除,露出宽阔的路面,欣慰地说。

    11月8日《宁波日报》

    村民是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者、受益者和维护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离不开村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为了村庄滨海旅游步道拓宽改造提升工程,强蛟镇下渔村95户村民纷纷行动,有的甚至动员亲戚朋友拆除自家庭院、屋棚、晒场等,沿途每户人家让出了3米至6米不等的公共空间。下渔村村民的这波操作值得点赞。

    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态建设、农村安居宜居美居和美丽乡村分类创建,村庄面貌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得到了极大提升。但一些地区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比如,一些乡镇(村)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性认识不足,上级有安排、有督察了动一动,不安排、不部署了就被动应付,缺乏主动谋、主动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再如,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完全激发出来,“干部在干、群众在看”的现象比较突出;再如,一些行政村定位不准确、规划无特色,难以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的风貌特色等。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改善人居环境是惠及农村千家万户、实现村民安居乐业的民生工程。无论是对乡村产业振兴,还是村民精神风貌的提升,均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一方面,应当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等多方面的作用,形成合力;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村民群众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村民参与机制,共同打造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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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