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公布了全市义务段学校作业管理试点校名单。 海曙外国语学校、海曙区镇明中心小学、宁波市惠贞书院、江北外国语学校、镇海区立人中学、镇海蛟川双语小学等22所学校为宁波市义务段学校作业管理试点学校。 此次22所试点学校,是根据《宁波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方案》,以及《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在学校自主申报、区县(市)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审核确定的。 试点学校确定后,将各自开展校本化研究,扎实稳妥推进试点工作,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作业管理经验。 在此之前的11月10日,市教育局教研室出台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学校作业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不合理的作业负担,提升学校作业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明确作业功能”“控制作业时间”“提高作业质量”“拓展作业领域”等八个方面的指导意见。 如何提高作业质量?《意见》提出,提高教师的作业设计能力,是提高作业质量的关键。要强化基于学生立场和学习过程的整体来设计作业,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关注学教评一致性,突出作业的针对性;根据不同学生的学业水平与学习能力,注重作业的层次性;克服单一纸笔作业的局限性,体现作业的多样性。 如何拓展作业领域?《意见》要求,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以及学生实际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的作业,加强作业的综合性、探究性和开放性,让学生经历与体验多样的学习方式,形成主动探索的学习习惯,条件许可的,可充分发挥线上作业所具有的作业资源丰富、基于数据诊断分析精准、批改反馈及时、个性化推送等独特优势,实现线上线下作业的融合。 如何健全作业管理?《意见》明确,市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作业管理综合平台,加强监督检查,并将作业管理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督导部门要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建构高质量作业体系,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 此外,关于作业时间和作业总量的控制、教师要对作业全批全改等,《意见》再次进行了强调。记者 王伟 通讯员 余晶晶 田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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