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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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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新任命人员举行宪法宣誓

    本报讯(记者 滕华) 26日,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经会议表决,任命:郑桂春为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叶元海的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胡杰为宁波市民政局局长;林伟明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金伟平为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晓峰为宁波市水利局局长;李斌为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詹荣胜为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俞曹平为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谢月娣为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万江波为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戴云为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周嫒儿为宁波市服务业发展局局长。

    决定免去:周忠贤的宁波市民政局局长职务;尹文德的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陈寿旦的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劳可军的宁波市水利局局长职务;李强的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张南芬的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汤思敏的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叶春华的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职务;谢月娣的宁波市服务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红艺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李斌、胡杰代表新任命人员作任职发言。

    在随后的仪式中,新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面向庄严的国旗和国徽,一本红底金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静静地摆在宣誓台中央。新任命人员集体站立,右手举拳,庄严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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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