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日前,记者从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一家公司由于存在诸多火灾隐患,被处以罚款14万元。目前,该公司火灾隐患已整改完毕。 据了解,市消防救援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行动中,发现宁波甬菲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法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2#车间室内消火栓无水,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2#车间二层北侧安全出口处设置仓库,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2#车间西侧环形消防车道设置杂物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重重隐患。 发现隐患后,监督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受案调查。经调查、集体议案、告知等程序,该公司违法事实存在,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之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14万元的处罚。 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派专人负责,明确整改期限、责任和措施,确保隐患尽快整改完毕。经复查,目前该公司火灾隐患已整改完毕。记者 马涛 通讯员 尹莹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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