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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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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穿“征信修复”骗局 还需“多方发力”

    廖卫芳

    “个人征信报告修复价格,一条1000元至2000元。如果修复不成功,可以退款。”当你因征信记录上有逾期信息而发愁时,恰好有人打出这样的广告宣传,你会相信吗?据了解,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这一说法,所有声称是合法的、商业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

    1月10日《法治日报》

    众所周知,个人征信报告是记录个人信用信息的一种报告形式,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信息、非银行信息,广泛应用于商业银行贷款、申请信用卡、升学就业、高消费等多个领域。这些信息将影响到个人在金融机构的借贷行为。可以说,个人征信报告是一张个人的“经济身份证”。

    而随着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及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服务日益发展,征信信息及信用数据对个人的价值和意义凸显。正因为个人征信的重要性,让一些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在大数据时代,部分机构或个人在商业利益驱使下,利用银行与征信报告主体的信息差,混淆征信异议、信用修复概念,以“征信洗白”“征信修复”为噱头,形成一条集征信修复培训、加盟代理、个人信息售卖于一体的灰色产业链。

    但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无权随意更改、删除信用报告中正确展示的信用信息。由于征信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其结果具有不可篡改和权威性。同时,征信系统不存在“征信修复”的概念,网络上关于个人征信可以进行修复的说法属于虚假宣传,实质是故意混淆了其与征信异议的区别,让信息主体误以为可以随意更改或删除征信信息。可见,“征信修复”并非那么简单、那么容易。

    “征信修复”骗局严重损害了社会诚信体系。因此,笔者以为,要戳穿“征信修复”骗局,还需“多方发力”。首先,银行要“发力”。银行作为个人征信报告的主体单位,应积极承担起公民个人信息防范的主体责任,不妨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大力宣传的方式,让广大公民知晓“征信修复”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并非“想修复就能修复”,从而帮助公民辨别是非,不会轻易被“征信修复”骗局设套。

    其次,法律要“发力”。相关法律部门应对“征信修复”骗局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甚至追究“刑责”等处罚机制。

    其三,公民要“发力”。公民一旦涉及个人征信问题,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征信修复机构,如果对信用记录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提出。而一旦遭遇“征信修复”骗局,公民应积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切忌“吃哑巴亏”,助长其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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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