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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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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的第二天,6万元到账

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综合保险完成首例救助

和老林发生碰撞的肇事车辆。

    “提出申请的第二天,医院就收到了救助基金垫付的6万元抢救费,真是太感谢了。”昨天下午,林先生来到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海曙交警大队,向办案民警道谢。

    林先生口中的“救助基金”全名叫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综合保险,今年1月1日起试行。据了解,向林先生垫付的6万元是救助基金综合保险垫付的首例交通事故救助,截至昨天,救助基金综合保险已陆续收到7起申请,正在审核办理中。

    提出申请的第二天,钱就打到了医院账户

    1月5日傍晚,林先生的父亲老林在海曙古林镇一处村道行走时,与一辆行驶中的面包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老林严重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老林被送至宁波市第一医院抢救,由于伤情较重,当晚就动了手术,随后被送到重症监护室。

    “事发当天,我们在事故调查中发现,肇事车登记注册不在宁波,投保的保险公司也在外地,费用一时难以到位。车辆驾驶员郑某是务工人员,手头拮据,拿不出那么多钱,而伤者家中的经济情况也不太好,手术时已先行垫付了2万元,后续也是难以为继。”海曙交警大队古林中队副中队长任鲁泳说。

    “一场飞来横祸,快把我们家都掏空了。”林先生说,父亲出事后,他天天陪在医院,高额的治疗费用令全家人束手无策,“1月6日一大早,交警告诉我有这个救助服务后,我马上填表申请,没想到,第二天钱就打到了医院账户。”

    “伤者的情况符合救助基金综合保险的申请条件和保障范围,我们审核通过了相关材料后,对其申请的6万元抢救费用一次性垫付到位。”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这是救助基金综合保险在我市试行以来,第一起通过申请获得救助的案例。

    为事故受害人撑起“保护伞”

    据了解,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综合保险项目于去年12月29日由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和宁波人保签约,今年1月1日起正式试行,试行期两年。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交警事故对策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救助基金是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发生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困难补助等的专项基金,但因救助范围窄、垫付金额低、审批流程繁等问题,使用率不高。而综合保险的推行,有效扩大了救助基金的适用范围,增加了救助内容,提升了救助标准,简化了审批流程,切实让每一位事故受害人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更能感觉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温度”。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陆明光 徐莹莹 高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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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