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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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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6名!我市首批“林长”上岗

全市786万亩森林湿地资源有了专属守护者

    本报讯(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陈丹 朱宁溪) “我市推行‘林长制’后,明确了‘林长’的职责,相信今后的工作机制会更加顺畅,向上级部门咨询林业问题、反映情况都会更加便利。咸祥镇是省级森林城镇,相信这对我镇今后林业产业基地的引进,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都会带来帮助,这是一件好事!”张肖荣笑着说。张肖荣是鄞州区咸祥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他刚刚有了一个新的身份——咸祥镇“林长”。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我市于2021年11月印发了《宁波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目前,我市已建立起了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林长”管理体系,首批“林长”日前正式上岗。像张肖荣这样的“林长”,全市共有4306名,同时还有护林员1763人。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市森林面积约665万亩,占国土面积48%左右;全市拥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28处,省级以上重要湿地面积121.8万亩。有野生动物546种,野生植物2183种,古树名木6334株。

    据介绍,我市目前存在森林资源质量总体不高、林业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的主体责任,我市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警长)”体系,明确市级“林长”由市委书记、市长、分管林业、兼任公安局长的4位市领导担任,并建立“林长”联系片区制度,每位市级“林长”联系2个省级以上的自然保护地。同时,县、乡、村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林长制”,形成基层全域覆盖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打通保护森林湿地资源“最后一公里”。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资源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推行‘林长制’,重点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灾害防治等六方面的主要任务,有助于加强森林湿地资源管理,推动形成森林城市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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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