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众生相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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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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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内向妻子出具了100万元的借条

离婚时这钱要还吗?

    丈夫想将200万元家庭存款借给朋友,为了说服妻子,他写了一张100万元的借条给妻子,并约定如果朋友借款不能按时归还,他来承担妻子的这部分损失。而如今,两人的婚姻走到尽头,在分割财产时,针对这张夫妻间借条的法律效力起了争议,他们近日就婚内财产确认问题向余姚市公证机构求助。

    李女士与徐先生已经结婚十多年。2019年12月,有朋友向徐先生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徐先生找妻子商量,而李女士反对借款,她觉得数额不小,万一不能如期收回,会对自己的生活带来影响。徐先生则极力劝说妻子出借。为了让妻子放心,徐先生还提出夫妻间签订借款协议,如果这笔钱到时收不回,那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妻子那一半,则由他个人来还给妻子。

    最后,李女士和徐先生签下了这份100万元的婚内借款协议,徐先生将家庭存款中的200万元借给了朋友。

    而2年期限到了,徐先生的朋友迟迟没有偿还借款。李女士自己经营的公司也出现危机。她为此与徐先生争吵不休,各种矛盾激化,最后吵到了离婚的地步。离婚前,李女士和徐先生为了分割财产,决定对婚内财产进行确认,他们对当时婚内夫妻间的借款协议产生了争议,于是针对婚内财产确认问题向余姚公证处求助:如果离婚,丈夫需要按照协议约定向妻子归还借款吗?

    公证员通过了解得知,徐先生借给朋友的200万元来源于他和李女士夫妻共同的收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徐先生并未偿还借款。于是,其向徐先生和李女士解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李女士与徐先生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用于其他个人事务,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公证员提醒说,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夫妻一方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借款行为处理时是“可以”而非“应当”按照原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这是考虑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对双方财产的使用和处分区分得可能并不是很明确。所以在没有明确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应综合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等可能影响到财产分割的情形加以妥善处理。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八十二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记者 殷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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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