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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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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不到的房子, 拿不回的退款……”

    在开发商频频“暴雷”的当下,“等不到的房子”,相信是不少购房者已经碰到的或正忧心着的一个问题。 先看3个我们宁波晚报近期接到的投诉案例,然后再来看专业律师的意见建议。

    案例

    明州广场

    2020年1月,董先生在位于江北区洪塘中路与江北大道交叉口的明州广场(备案名“海富商业中心”),购买了一套“40年产权”、规划用途为“办公”、建筑面积约36平方米的公寓。

    这套公寓总房款53万余元,但可以交7万元“服务费”抵扣10万元房款,因此董先生实际上支付了22万余元首付款和7万元“服务费”共计29万余元,购房合同上的总房款是43万余元。

    所谓的“服务费”,没有写进购房合同,甚至连发票都没有,只有一张盖了一家第三方公司章的收据。

    合同约定,房子在2021年8月30日前交付。

    但到了合同约定即将交付的日子,董先生左等右等,始终没有等到开发商通知去收房。他在微信群里找其他购房者一打听,才知道交付还早着呢……

    “我们立刻就催了开发商,可他们始终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只说很快就会交付。”

    2021年12月,董先生终于收到了一份《交付通知》,称将于2022年1月办理交付。

    可一个月后,等来的又是延期交付的通知。

    “最后一份通知说是2022年3月20日交付,可是我们已经不想等了。”

    2月份,董先生和其他几位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提交了书面的退房通知书。

    我们记者在董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上看到:支付逾期超过90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4.35%年息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1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但直到记者截稿,包括董先生在内的200多位购房者既没收到房子,也没拿到退房款。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项目总共只有一幢公寓楼,已经结顶,室内粉刷完毕,大楼外的道路、绿化也基本完成。

    在明州广场售楼处,记者见到了开发商方面一位负责人陈经理。

    他告诉记者,这个项目拿地时间很早,项目体量不大,但内部涉及的问题很复杂,其间还经历过烂尾、早期开发商退出等情况,他所在的宁波明州华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经是第四家接手的开发商了。

    陈经理解释道,项目总共300套左右公寓,已经销售200多套,目前要求退房的只是少数。

    对于购房者提出的退房退款的诉求,陈经理说,公司会按照合同办事,但当下他们需要先解决大部分的200多户购房者交付事宜,然后才能给其他购房者办理退房。

    在记者的追问下,陈经理给出了时间表:“最早3月20日,最迟3月底,就会处理退房退款等事宜。”

    购房者支付的首付款和数万元的所谓“服务费”,以及因逾期交付产生的相关费用,是否也会一并赔付呢?陈经理表示,一切按照合同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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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