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目前,全国已有20余省份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增设育儿假成为一大亮点。然而开年以来,多地网友表示请假遭拒,用人单位或是驳回请求,或是设置门槛,还有员工迫于职场压力不敢休假。与之相对,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企业将育儿假理解成鼓励性政策,认为并非“分内之事”,可以选择执行。 3月21日《工人日报》 伴随着越来越多省市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完成了修订,育儿假正式走进公众的视野。作为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福利,同时也是三胎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育儿假的出台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很多劳动者发现,育儿假看起来很美,但是要想真正享受得到,却并不容易。 部分企业对育儿假不热心,明里暗里进行抵制,除了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不强之外,也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包括政策本身的模糊不清,也包括企业面临的现实困难等等。梳理近期全国出台育儿假的省份不难发现,有的地方是强制性政策,包括北京、甘肃等绝大多数地区的表述为“应当给予”“可以享受”育儿假,但有的地方则属于鼓励性政策,例如重庆规定“经单位批准可休育儿假”,青海则为“鼓励用人单位设立育儿假”。 这就为一些地方的企业不执行育儿假预留了空间。而即便是属于强制性政策的地方,要么没有出台相应的罚则,要么是罚则不明确,最终落实和执行的主体还是在企业,如果企业通过一些隐性规定、潜规则来抵制育儿假,劳动者也往往缺乏话语权,只能被动接受。客观原因,则是婚假、产假都在延长,若是再加上育儿假,导致一些企业的负担过重,毕竟减少用工时间,就等同于压缩利润空间。 所以我们说,要想让劳动者的育儿假不沦为“纸面假期”,除了需要继续增强法律与政策的刚性,对不执行法律与政策规定的企业给予必要处罚,引导企业主动履行自身社会责任感之外,还要探索建立企业落实育儿假导致的成本分担机制,不能把由设立育儿假所带来的“损失”全部由企业来承担。从短期看,应在生育保险基金的可承受范围内,对假期工资做一定比例的补贴。从长远计,应拓宽生育保险的筹资渠道,扩大基金规模。较为理想的状态是,不仅用以支付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还可覆盖延长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切实缓解企业的困境。 育儿假的积极意义无须赘述,但是要想让劳动者能够真正享受得到,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法律、政策、举措等等各方面入手予以推动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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