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趋势下,宁波市药品检验所借助LIM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以科技赋能“数字化药检”,大力开展新冠疫情防控专项抽检等各项工作,高效推动检验检测工作,“数字监管”工作卓有成效。 根据国家药品监管局相关要求,宁波市药品检验所今年承担了酚磺乙胺注射液的国家药品抽检任务,自2月9日收到首批样品起,做到“第一时间收检登记”“随到随检”,至今已受理样品124批次,3月9日应用LIMS系统生成并发放2022年度首批国家抽检电子检验报告。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相关药品监管,市药品检验所按照2022年防疫专项抽检工作计划要求,目前已完成21个品种191批专项抽检。检验样品覆盖海曙区、江北区等10个区(县、市)的流通领域和使用单位,涉及101家生产企业,合格率100%,总体质量良好。 为加强疫情期间我市药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根据省、市药品监管相关工作要求,宁波市药品检验所快速响应,第一时间组织检测人员和统筹仪器设备,克服人员紧缺和检验任务繁重的困难,有效开展药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洁净车间现场检测工作,目前已完成5家宁波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洁净车间综合性能测试。 市药品检验所始终以“四个最严”为根本指南,以信息化指引监管技术现代化,下一步将逐步扩大检验领域电子检验报告工作,充分发挥LIMS系统作用,持续推进“数字化药检”改革。记者 周晖 通讯员 金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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