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施文 通讯员 颜丽英 倪馨怡) 昨日,鄞州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船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公告显示,房屋征收范围沿甬港南路分为东西两个地块。西侧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甬港南路、南至后塘河、西至彩虹南路、北至百丈东路,其中保留嘉汇国贸、东城百汇、荷花家园、荷花变、甬港豪庭等建筑。 东侧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后塘河、南至百丈南路、西至甬港南路、北至百丈东路,其中保留甬港花园、甬港菜场、鄞州区江东幼儿园和百丈南路15号。 此次拟征收范围内涉及被征收总户数约4835户,总建筑面积约35.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户数约4566户,建筑面积约26.7万平方米;非住宅户数约269户,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上述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根据公告,本项目签约期限为90日,在签约期限内所有被征收人签约比例达到80%的,补偿协议生效;未达到80%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不生效,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住宅搬迁期限为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签约期限届满之日后的60日,非住宅搬迁期限为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签约期限届满之日后的120日。 具体签约、搬迁期限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又讯(记者 施文 通讯员 刘佳蕾) 海曙区人民政府昨日也发布了《关于长乐未来社区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根据公告内容,本次拟征收范围分为两个地块,其中,一个地块的范围为:东至乡成大道,南至中山西路,西至四季翠园小区(不含)、高桥镇长乐经济合作社所属工业土地(不含)、灵峰路、叶家碶河河道,北至灵峰路88号房屋(不含)、高桥镇长乐经济合作社所属工业土地(不含)、高桥镇长乐村公共服务中心(不含)。 另一个地块的范围为:东至大溪河河道,南至中山西路,西至李十四房自然村(不含)、中山西路2222号南苑e家(不含),北至李十四房自然村(不含)。 据悉,本次拟征收总户数34户,全部为非住宅,房屋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不含未经登记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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