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服务区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2年04月07日 星期四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事关子女入学、落户、申请公租房等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办法来了

    记者昨天获悉,为稳妥、有序推进我市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我市流动人口公平、有序、梯度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实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作出详细说明。

    工作在宁波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落户、申请公租房及补贴、申请职工健康体检、申请职工疗休养等政府公共服务、民生保障,有一项重要依据——量化积分。

    此次出台的《通知》,适用对象为宁波市内居住、工作并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以及符合省内居住证和积分互认条件的流动人口。积分指标由省级共性指标、市级共性指标和区(县、市)个性指标组成,总分值300分,其中省级共性指标分值100分,市级共性指标分值150分,区(县、市)个性指标分值50分。

    省级共性指标设“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缴纳社保”“居住时间”5个指标项,得分全省通用、跨区互认;

    市级共性指标设“就业”“住房”“紧缺岗位”“投资纳税”“带动就业”“发明创造”“表彰奖励”“参与公益”“无偿献血”“无偿捐献”10个指标项,同时还设置了“违法失信”“违法犯罪”2个扣分冻结指标,得分全市通用、跨区互认;

    区(县、市)个性指标是指各区(县、市)政府可设置省级指标和市级指标外的个性指标,也可对省级指标和市级指标再赋分,它仅限于申请人所在区(县、市)应用。

    流动人口的积分总分值为省级共性指标积分、市级共性指标积分和区(县、市)个性指标积分之和减去扣减指标积分。

    积分申请分为线上和线下申请两种渠道。记者 朱琳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