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宁波市住建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售楼处、经纪机构门店等场所疫情防控的通知》,除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外,房地产售楼处、经纪机构门店等场所可以有序开放。 《通知》指出,根据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除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外,房地产售楼处、经纪机构门店等场所可以有序开放。进入场所需规范佩戴口罩、测温、扫“场所码”和行程码核验,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场所应加强通风消毒工作,合理控制接待人数,鼓励实行预约制。 《通知》要求,属地住建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按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张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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