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王惠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2021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情况通报》,宁波2021年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为82.49分,在监测覆盖的31个省(区、市)的120个城市中排名第8,为历史最高。 公共服务质量是评价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事关民生改善和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是了解公众对当前社会热点质量问题的感受、期望、评价和态度的一种研究方法,旨在全面反映我国公共服务质量状况,推动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也反映了公众对服务质量的总体性和社会性评价,是社会民意调查的有机组成部分。 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内容涉及公共教育、公共就业、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共用事业、生态环境、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养老服务、政务服务等12个方面。 从各监测城市看,公共服务质量总体满意度达到满意区间(80分至100分)的有40个,占监测城市总数的33.3%,比2020年下降10.3个百分点。其余80个城市得分均在70分至80分之间,处于比较满意区间。其中南京、杭州、泰州、合肥、镇江、拉萨、广州、宁波、上海、北京分列前10。 我市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2018年为80.96分,2019年为81.26分,2020年为82.4分,连续四年处于“满意”区间,分数连续四年提升,且2020年以来,各单项满意度均超80分,全部在“满意”区间。 宁波的分项得分中,“公共教育”“养老服务”“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医疗服务”“生态环境”等6个单项满意度指标排名均在10名以内,“公共文化”“政务服务”“公共事业”“公共安全”“公共体育”“公共交通”等排名也均进入20名以内。其中,单项满意度名次前进10名以上的是“公共事业”(进33名)、“公共教育”(进25名)、“养老服务”(进15名)和“生态环境”(进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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