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依法对余姚某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作出10万元的处罚决定。 经查,余姚某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自2020年8月起,通过购买美团“医美商户通进阶版”开设美团店铺,在其店铺内“商家相册——效果展示”上传了21名顾客的美容效果展示照片和前后对比图,“精选商品”项下共发布56个医疗美容商品,商品详情页中含有“医疗技术、诊疗方法、药物”等内容。发布此医疗广告前,该公司未申请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已违反了《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但是考虑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立法时间较早,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形势和相关经营者开展线上交易的合理需求,在监管执法中当持审慎包容的态度。结合本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危害后果、悔改态度等,余姚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于10万元行政罚款。 张松高 吴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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