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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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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整治“车窗抛物” 违法行为

    从去年11月开始,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抛撒物品的行为。今年以来,已对67起“车窗抛物”行为进行处罚,做到“发现一起、教育一起、处罚一起”。

    昨天早上,记者来到江北区东昌路与中官西路路口,采访交警现场执法。8点10分,一辆面包车在路口等待通行,驾驶员随手将烟头丢在车窗外,被民勤“逮”个正着。民警随即责令驾驶员将车停靠,下车接受教育及罚款100元。

    “车窗抛物是不文明、不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也一直是我们日常查处的一个重点。”江北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指导员於剑说,“交警部门会通过现场执法、电子警察抓拍等多种方式进行查处,并始终保持严查态势。”

    警民共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氛围日益浓厚。在此,交警呼吁:在日常交通活动中,向不文明行为说“不”!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陆明光 徐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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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