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记者从市税务部门获悉,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将批发零售业等7个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 根据公告,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符合上述条件的这些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和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记者 周雁 通讯员 戚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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