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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现场。 |
本报讯(记者 滕华 通讯员 陈晓众 王璐 文/摄)掌声中,走上台,领到大红的聘任证书,从此将承担起甬城生态环境保护“啄木鸟”的使命……昨日下午,我市生态环境系统的19名“社会观察员”正式上岗!据悉,这也是今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推出“社会观察员”工作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来聘任的首批观察员。 19名社会观察员,有的是来自环科院、科研所、环保工程科技公司的专业人士,有的是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绿丝带环保志愿队、绿色科技文化促进会的志愿者,还有的是来自高校环境工程方面的专家。 根据相关工作制度,“社会观察员”设常任观察员与特邀观察员两类,常任观察员聘期为三年,特邀观察员的聘期视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年。 观察员们上岗,都要干些啥?根据相关工作制度的要求,观察员们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制定出台建言献策;通过群众走访、资料查阅、听取报告、自行明查暗访等形式,调查和收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问题与不足并积极反馈;参与和监督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主动宣传和推广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亮点、成效等。 记者注意到,市生态环境局为了让观察员们更好地履职,特别建立了“满意度”评价机制。承办(处室)单位在具体观察问题或建议办结后,应及时请观察员进行“满意度”评价,对于不满意件、重复件以及未完成整改等复杂疑难件,实施挂账动态跟踪管理。在专项观察结束后,将请观察员进行“满意度”评价,并将“满意度”评价纳入观察结果的运用。 根据《方案》,到2022年底,我市要组建覆盖局系统各区域各领域的生态环境“社会观察员”队伍,观察员制度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并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发挥作用。到2023年底,将观察员制度全面融入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重要政策文件对外意见征求、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征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日常业务工作,成为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观察员制度是我市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上的一次新突破、新变革,要努力将其打造成全省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的新样本、金名片,成为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朱建荣在发言中指出,借助观察员的力量,一是要发现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要参与和监督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在整改过程中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环境问题得到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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