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员数量不足 鄞州一泳池被罚
7月15日下午,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专业二中队执法人员对鄞州区首南街道某酒店内设的游泳池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泳池救生员数量不足。
该酒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中规定的水上救生员人数为3名,现场仅有2名救生人员在岗。违反了《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执法人员通过PDA移动执法,作出了罚款1000元整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这也是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体育领域行政处罚事项划转后开出的首张罚单。
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李佳静
俞寒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