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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轿车左转时,司机被太阳晃了眼,与红色轿车发生了碰撞。视频截图 |
正值酷暑,早上的阳光也格外刺眼。对于那些不得不迎着阳光上下班的司机来说,直射的阳光给他们行车带来不适,同时也隐藏着危险。8月7日,余姚连接发生了三起因阳光刺眼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阳光“打”在脸上 眼睛“瞬间失明” 当天早上7点40分,在余姚城区谭家岭西路与惠丰路路口,一辆左转的白色轿车与直行的红色轿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严重受损,车上司乘人员均不同程度受伤。 公共视频显示,白色轿车由西往东行驶,在路口左转时“如入无人之境”,在第一车道的黑色轿车紧急刹车才躲过一劫,而第二车道的红色轿车由于被左侧黑色遮挡视线,等发现对向来车后为时过晚,一头撞了上去。 “早上东边太阳实在是有些刺眼,我转弯的时候突然就眼睛看不清楚了。”白车司机袁某表示,转弯时强烈的阳光瞬间“打”在脸上,光线变化让他一时无法适应,出现了“瞬间失明”,导致了这起交通事故。 被阳光晃了眼,他撞了停着的轿车 同样是8月7日,方师傅起了个大早,早上6点多骑着电动车沿甬梁线由西往东骑行,准备去陆埠办点事。突然,强烈的阳光照在了他的脸上,视线瞬间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 从事发路段的公共视频可以看出,当天早上的日光特别猛烈,就连视频画面中都出现了强烈的反光。在这种情况下,“看不见”的方师傅并未意识到危险正在悄悄靠近。下一秒,只听“嘭”的一声,他与一辆白色轿车发生了碰撞。 事故发生后,受伤的方师傅很快被交警送往医院救治,腿部缝了12针。据现场事故民警介绍,白色轿车当时就停在路边并未移动,方师傅受到阳光直射后视线受阻,没有及时发现右前方的车辆,才发生了这起事故。 40年驾龄的老司机,也“中了招” 同样是早高峰时段,这次事故地点在世南西路路段。在位于富士花园门口的斑马线上,70岁的蒋大爷被一辆汽车撞倒在地,半天起不来。事发后,蒋大爷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过医生检查为股骨骨折,需要通过手术治疗。 驾驶员史某是一名有40年驾龄的老司机。当时,他由西往东驾车去买菜,在事发路段被日光晃了眼,没能及时观察到正从斑马线上通过的行人。 “开车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出过事故,这次算是一个教训吧!”史某告诉交警,以后在早晚时段驾车,一定会更加谨慎。 “三起事故包括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均在同一天内发生。”据余姚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事故时间地点有所不同,但均与太阳强光影响到驾驶人而引发。 交警提醒司机朋友,夏季阳光刺眼,司机最好能够佩戴太阳眼镜或是利用车内的遮阳板避免阳光直射。此外,行车过程中,驾驶员应减速慢行并保持安全车距,在通过路口或转弯时一定要仔细观察确保安全。 延伸阅读 驾驶员容易受到刺眼阳光“伤害”,有不少需要注意的地方。 1.中控台及风挡下勿放置反光物。 2.远离“反光”车辆。 3.使用中控台防反光。 4.通行隧道要谨慎。 5.及时清理风挡污物。 6.在阴影和阳光中频繁穿梭要谨慎。 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黄盛剑 魏士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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