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开始,宁波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扶持项目正式开始申报工作,目前已接近尾声,8月12日为申报最后一天。记者梳理申报指南发现,满足条件的数字文化企业、内容创作生产、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等均在申报之列,最高可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此次专项申报采用补助和奖励形式,对象为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国统字〔2018〕43号)标准要求的企事业单位、符合申报要求的高校及经宁波市文改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扶持对象。 记者 马涛 通讯员 胡德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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