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流火,蟋蟀入我床下。 这样的夜晚,我怎么也想不到会迎来这么一位不速之客。它先是在窗台上逗留了一会儿,然后一个振翅,直接飞到了屋内。不大一会儿,床底下传出“吱……”的叫声。 没想到,还是一只雄性蟋蟀。我实在弄不明白,我这里有什么吸引它的,让它不请自来。是屋内柔和的灯光,还是我散发出的荷尔蒙气息?我这里来过蜻蜓,来过蝴蝶,它们有高空飞翔的能力,它们的到来我没有太过意外。可一只蟋蟀要来到11楼,我想不出它经历过怎样的波折,以我的经验判断,它不可能是一口气飞上来的。 我见过成百上千只蟋蟀,从没见过一只可以飞这么高的。它们拥有翅膀,拥有飞翔的能力,可一般用来躲避危险,飞行高度不过一两米,有的干脆贴着地皮飞出一段距离,躲过危险就成。它们不是飞行专家,没有蜻蜓、蝴蝶那样的飞翔本领。故而,我判断它来到我屋里一定不容易,很有可能,它是一只有梦想的蟋蟀,就是要与众不同。就凭它的这股子韧劲,我也不忍立刻将它驱离。 我将自己隐身,索性把屋子交给它,让它暂做屋子的主人。想唱就让它唱,想歇就由着它歇,我都不去管它。相识一场,这是我们的缘分,我想尽量把这个缘分拉得长一点。 听着它逍遥自在的叫声,仿佛真把我这里当成了家一样。我这里没有草丛,连一片绿植都没有,真不知道这里有什么值得它逗留的地方。它像个流浪歌手一样,卖力地歌唱,我没有给它打赏,也没有给它鼓掌,它好像也不在乎,歌声一直嘹亮高亢。真不知道这小小的身躯里,哪来的这么大能量。莫非这是它的梦想,要站在几十米高的地方尽情欢唱,唱给那个自己喜欢的对象,唱给那些鄙视过自己的伙伴。 作为农村的孩子,这并不是我第一次见到蟋蟀,也不是第一次与它打交道。只不过,在城里,在这钢筋水泥砌成的楼房里,还是第一次见到它的身影。它的命运注定与它的先辈不同,我没有伤害它的意思,只想着等它唱得尽兴了,自己悄然离开,最好不过。比起它的那些先辈,无疑,它是幸运的。它生在城里,遇见的我不再是一个孩子。它有多少个先辈牺牲在我手里,我已记不清,几十个,或者上百个? 那时,我们把蟋蟀叫蛐蛐。不知从哪听来的,斗蛐蛐很好玩,常常去野地里捉一对蛐蛐放在瓶子里让它们斗。可它们就是打不起来,一气之下,就盖上了盖子,它们最终逃不过惨死的命运,然后叫来院子里的鸡,尸体抛下去就被抢食了。我捉来的蛐蛐,最终都只有一个命运,进了鸡肚子。 那时,不懂得尊重生命。蟋蟀、蜻蜓,许多都捉来喂鸡了。捉蟋蟀,是为了看它们斗。捉蜻蜓,是为了看它们飞。捉了蜻蜓在尾巴上拴一条一两米长的细线,看它飞,随时还能把它扯回来。这些小生命被玩腻了,玩死了,最终,都成了院子里鸡鸭的零嘴。 直到后来读书时,老师教我们分辨益虫、害虫,并一再强调要爱护益虫,蜻蜓的悲惨命运才得以终止。而蟋蟀,算不得益虫,故而没能逃脱孩子们的魔掌。 后来才知道,两只蛐蛐打不起来,最大可能是,两只并非都是公的。把两只雄性蛐蛐放在一起才有斗起来的可能。判断雄性蛐蛐的标准很简单,那些会叫的、发出响亮声音的,是雄性无疑。这一点,与蝉、蝈蝈相同,雄性都是一副好嗓子,一天到晚不知疲倦地叫,而雌性都是哑巴,发不出一点声音。 随着时间的流逝,困意袭来,而那只唱起来没完没了的蟋蟀让人无法安然入睡。我只能把它赶走,这比弄死它麻烦多了。忙活了好大一会儿,这只蟋蟀才被我请走。虽说花了点时间,好在没有弄伤它。 我两手一扬,它张开了翅膀,向远处飞去。看它融入夜色,消失于无形,我的心才稍稍安定。再见了,你这有梦想爱歌唱的蟋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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