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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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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公安 法制宣讲送上门

    “有组织犯罪就是指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9月16日下午,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扫黑除恶大队民警孙本,为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职工上了一堂精彩的法制宣讲课。

    扫黑除恶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宣讲课上,孙本就《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背景、该法的主要内容及释义、对政法系统的影响等内容,以精炼朴实的语言进行了全方面的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我们就是把它‘揉碎’了,使其通俗易懂且简要精炼,然后结合实际案例,给广大群众进行讲解。”孙本说,这是他们开展法制宣讲课的意义所在,也是鄞州公安法制宣讲送上门行动的一次活动。

    据介绍,下一步,鄞州公安将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不断扩展宣传渠道,努力营造全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良好法治氛围,以实际行动增强市民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记者 邹鑫 通讯员 郑蒙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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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