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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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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分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11月7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发布“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结果,宁波高分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是一个城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最高荣誉。

    2021年,宁波食品安全满意度达86.16,较“十三五”设定的目标值提高16.16,居全省首位。

    2021年6月,宁波在全省率先试点将食用农产品纳入“浙食链”系统(全称“浙江省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实现生产至消费全程“网上留痕”,确保“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截至2021年末,宁波已累计在“浙食链”系统上线生猪菜牛、水产品等500余种食用农产品,全市农批市场、重点大中型超市完成了“浙食链”系统全覆盖。

    2017年,宁波在全国率先研发使用“网络订餐监控大数据抓取分析系统”,对网络订餐平台进行实时监测,让存在证照不一致、超范围经营等问题的外卖“黑作坊”无处遁形。目前,宁波市入网餐饮单位证照公示率、合规率均超99.5%。宁波已建成“网络阳光厨房”2.3万家。

    作为“菜篮子”的重要载体,农贸市场与城市食品安全紧密相关。2019年起,宁波累计投入近10亿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行动,出台全国首部菜市场地方立法《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和一系列配套标准。目前,宁波已实现星级市场全覆盖。其中,高星级农贸市场204家,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2015年,宁波在全国率先试点食责险,打造“公益+商业”“共保体+风险基金”“服务+监管”的食责险“宁波模式”。目前,全市累计保费1.36亿元、保额579亿元,规模均居全省首位、全国前列。宁波还先后在全国首创“进口冷链防疫综合保险”“隔离送餐综合保险”等一系列新险种,为食品经营者提供多维度风险保障。

    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王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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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