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寒潮天气影响,我市近日迎来一次剧烈降温、大风和降水天气,30日宁波最低气温已逼近0℃。 冬季来临,天气转冷,电热毯、暖手宝、取暖器等各种取暖设备纷纷“上岗”。11月30日,消防部门发布特别提示,请广大市民注意消防安全,防范火灾。 冬季天气寒冷,用火用电量大,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2017年北京大兴“11·18”火灾、天津河西“12·1”火灾、2021年辽宁大连“12·31”火灾,均造成重大火灾伤亡和社会影响。 据记者从市119指挥中心了解到,我市火灾呈现两个特点:一是住宅火灾数量占比最大;二是电气仍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每年冬春两季,用火、用气、用电高峰期,电气火灾的多发极为明显。 “气温骤降,电热毯、电暖气等取暖设备开始频繁使用,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也增多了。”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一名防火人员介绍,越是在寒冷天气,这种趋势就越明显,广大市民应该保持足够警惕。 为此,宁波消防救援部门针对近日的寒潮天气发布8条特别提醒: 1.取暖注意安全用火、用电,及时清理周围可燃物,出门时请不要忘记关闭电源燃气开关。 2.取暖设备要选择通过国家安全认证、质量合格的正规商品。 3.不要使用取暖设备烘烤衣物,使用电熨斗、电吹风等小电器时不要离开人,避免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4.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取暖设备,经常检查设备是否有损坏,以及电线裸露等情况。 5.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选用与电线负荷相适应的保险丝,不可随意替换。 6.避免在潮湿的环境下(如浴室)使用取暖设备,更不能使设备淋湿、受潮,这样不仅会损坏设备,还会发生触电危险。 7.使用炭火取暖时切记保持通风。 8.如遇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12345举报。 消防部门表示,除了防范家庭火灾之外,居民小区里的消防安全更是不可放松。切勿在楼道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并拉线充电,须保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如有需要可及时向消防部门反映。 记者 马涛 通讯员 尹莹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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