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房产证,抵押也顺带办结了,实在是太方便啦!”正在宁波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带押过户”的徐女士开心地说。12月8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这是我市首例二手房交易试点“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的成功案例。 记者了解到,徐女士以400余万元的价格购入位于江北区的一套二手住房,房产交易时,房东仍有近80万元的商业贷款尚未还清。房东的商业贷款是在建设银行办理的。为此,徐女士向建设银行申请了250余万元的组合贷款,其中96万元为公积金贷款,并且以存量房“带押过户”的方式办妥了产权过户和抵押登记。 今年10月,我市试行不动产“带押过户”的新模式。不同于传统的二手房交易登记过户“先还后卖”的模式,“带押过户”模式下,卖方存在抵押的房产,可在抵押状态下直接办理产权过户,无需提前结清原贷款。这种新模式,不仅简化了不动产交易流程,也大大减轻了居民筹措过桥资金的压力。 此前,宁波“带押过户”成功的二手房,都是房东未结清的贷款和买家要办的贷款都是商业银行贷款的情况,买卖任何一方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是无法办理“带押过户”的。 随着不动产“带押过户”试点工作的推进,这次第一次涉及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领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建设银行三方业务合作,结合公积金贷款过户前审批模式,推动了“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成功落地。 此次试点成功的“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属于“房东商业贷款、买家组合贷款”的情况。 那么,如果房东未结清的是纯公积金贷款或者组合贷款、买家申请的是商业贷款或者纯公积金贷款或者组合贷款,是否也能在房东不结清贷款的情况下“带押过户”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不管是哪一种含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交易情况,从业务流程上目前都已不存在问题、都可以办理。下一步,将按照先试先行、有序推广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进“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更好满足缴存职工购房需求。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截至目前,不管是商业贷款的“带押过户”,还是公积金贷款的“带押过户”,都还只能在“同一家银行”的条件下才能办理,即房东未结清的贷款所在银行,必须和买家申请贷款的银行是同一家。跨行的“带押过户”,比如房东贷款在工行、买家贷款在建行这样的情况,尚无法办理。 另外,办理“带押过户”,一般都要求作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这也是目前最为保险的可以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的方式。 记者 周科娜 余涌 通讯员 顾琰琪 林丹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