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李师傅在某银行的手机银行看到一款最低持有270天净值型理财产品,产品说明中提及该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是3.8%-4.5%。2022年6月,产品最低持有时间到,该客户来网点查看,发现收益不错,高于业绩比较基准,资金暂时不用,于是继续持有该产品。12月份赎回后发现,收益明显低于6月份的收益水平,他对此难以接受,认为理财经理为什么270天到了没让其赎回,导致现在收益下降那么多,要求银行进行补偿。 后经银行工作人员解释说明,比对到账收益与6月份显示的收益,发现到账收益还比当时显示的收益多,如果再晚几天赎回,不止收益都没有了,本金都有可能亏损,现在取出还算是运气比较好的。 徽商银行宁波分行温馨提醒: 一、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二、非保本净值型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表现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无预期收益率,请谨慎投资; 三、业绩比较基准是管理人根据自身投资经验、对市场的预判等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不代表本产品的未来表现、实际收益和收益承诺; 四、最低持有系列产品达到最低持有期后,每个交易日均可手动赎回,非交易日为预受理,系统不自动赎回。 宁波银保监局提醒广大群众,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应仁儿 谷晓玲 郑波
|